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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召开2023年中层及以上干部和重点科室人员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
发布时间:2023.02.16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会议上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党员、干部如何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坚守初心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增强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2月16日我院召开2023年中层及以上干部和重点科室人员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院纪委书记李庆业同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科室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各支部书记及纪律委员及重点科室人员参会。


        院纪委书记李庆业以如何防范“三重一大”违规决策的法律风险及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采购工作以及会议记录篡改等相关典型案例为切入口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严肃切实的为我院党员领导干部讲解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地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具体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确定性, 要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她用“身边人、身边事”讲述我们现实生活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及重点科室人员正风肃纪意识,在院党委领导下知法守法、忠诚担当、廉洁作为,促进我院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针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纪委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党员干部以及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范流程。二是党员干部以及各党支部必须提升自身廉政素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党员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确职责,认真履职担当。全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院纪委副书记邓敏组织参会人员根据上述要求现场填写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诺书》。


        院党委书记靳宝宁强调,院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我院迁址新建项目正值收尾竣工关键阶段,通过廉政提醒谈话,提高重点岗位轮岗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上率下严守廉政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强履约管理,促进我院新院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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