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刻: >>>欢迎访问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信息内容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信息 - 公共卫生 - 新冠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疫情防控 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1.09.07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不能放松。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疫情风险、减轻感染后症状的最方便、最有效手段。为了自身、亲人、朋友的身心健康,所有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尽量不要出入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降低被感染的风险。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非必要不远行、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继续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和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青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要在落实落细测温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同时,实行“双码双验”制度,即查验 “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注意饮食安全卫生


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佩戴口罩。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食材应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购物、处理食材、饭前便后应保持手卫生。实行分餐制,拒绝食用野味


来源:青海卫生与健康


   下一篇:  【疫情防控】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应做到“十严格” 2021.09.14
   上一篇: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之旅游景点篇 2021.09.06
最近更新  
   【疫情防控】病毒不断变异 接种疫苗还有效吗?最新疫苗Q&A 2022.01.14
   【疫情防控】3-17岁人群能打疫苗吗?完成疫苗接种6个月是否需增打第三针?关于疫苗接种,最新情况! 2021.06.17
   【疫情防控】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1.12.23
   【疫情防控】乘坐公共交通,这几点个人健康防护不能少 2022.05.31
   【疫情防控】关于奥密克戎,国家卫生健康委权威解答来了! 2021.12.02
   【疫情防控】新冠疫情期间流感来了怎么办? 2022.02.11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篇 2021.09.13
   【科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这份夏季防护指南有何不同? 2020.06.23
 
专家简介 更多>>   
 
网站首页  |    |  招贤纳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4-2025  www.qhfybjy.com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电话:0971-3681111   传真:   E-mail:   青ICP备:19001004号        青公网安备:63010202000362号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