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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了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就诊须知及陪护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请您采用多种形式进行预约挂号,按选择的预约时段到医院就诊,避免排队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2、请您通过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在“信用青海”获取个人“健康码”,进入门诊就诊前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接受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询问。

3、医院就诊过程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避免患者二次聚集。候诊时相互请保持1.5米的距离。

4、为保障您及家人安全,孕妇、60岁以上及儿童患者最多只能1人陪诊,其他有自主生活能力的患者要求单人就诊。

5、境外回国、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青海就诊患者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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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须知


1、即日起我院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

2、我院住院期间实行“一患一陪护一探视”制度,由病区发放陪护证。分娩、手术当日可2人陪护。境外回国、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返青陪护人员需提供“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

3、陪护人员请保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4、住院期间请您提前准备换洗衣物,患者及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可以离开病区,不允许串病房聊天,如因检查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病区时,请向主管护士报备登记。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希望您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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