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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儿童药开封后,有效期内可以继续服用吗?
发布时间:2021.09.16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在儿科门诊,大夫经常会遇到宝妈们这样的问题:

“大夫,这个药我家有,上次开的没喝完,不用再开了”

“请问退烧药水上次发热喝剩的,现在还可以喝吗?

上周刚给娃喝了去年年底拆封过没喝完的咳嗽药!我拿来闻跟之前气味没有什么区别就喝了,喝了几天咳嗽也好了”

眼药水打开后两个月,还能不能滴?”

面对这些儿童药品效期的问题,让儿科专业药师给大家说道说道



开封后的药,下次还能吃吗?


药品开封后

“有效期” = “使用期”吗?


老百姓习惯性地认为,即使药品开封过,但只要还在药盒上标注的有效期之前,服用就是安全的,对吗?

 错了!药品有效期药品使用期。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未开封前,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合格的最长期限。所有药品的效期都标注在药品外包装上。

药品常用有效期有两种表示方法:

1.   有效期标注至日则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到该日,标注至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到该月月底。如:有效期至2019930日,说明药物可以使用到2019930日,10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有效期至20199月,说明药物可以使用到2019930日,10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

2.失效期标注至日则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到该日的前一天,标注至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到上个月月底。 比如失效期为2019930日,则说明药物可以使用到2019929日,930日起就不能再使用;失效期为20199月,说明药物可以使用到2019831日,9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 

 

 

药品使用期限: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药品仍能使用的期限。

 

药品首次打开原包装后,在使用过程中,药瓶会被反复打开,由于环境及个人服用习惯的不同,药品很容易在温度、湿度及个人取药卫生等因素下降解和污染。


因此,通常药品一旦开封后,“有效期” “使用期限”。实际上,开启放置后药品“使用期限”<“有效期”


药品剂型不同,开启后的使用期限相同吗?

药品剂型不同,开启后的使用期限也有差异

01外用制剂

滴眼液开封后,容易被微生物污染。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

鼻用制剂、耳用制剂、涂剂、涂膜剂,开封后最多也是使用4。如果说明书另有标注使用期限,也可以按说明书为准。
比如,这款眼药水:


在说明书里明确提示了:开盖28天后请不再使用。

 

02片剂、胶囊剂

瓶装的药片、胶囊开封后,使用期限不宜超过6个月。

警惕:下列药品即使在有效期内也不能再用

再次打开后发现:药品发霉、明显变色(白色的变黄、黑、棕)气味或味道发生明显变化;

• 片剂或丸剂变得松散有破裂,或粘连

• 胶囊剂有软化表面粘连现象

 

03袋装药

由于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开袋后应与24小时内服用,如果开封后时间长会易受潮、污染而失效,颗粒或散剂的使用期限一般为开封后的1个月内,混悬剂为开封后14天内,如果再次使用时发现有吸潮、结块、软化,气味有异常等情况,均不得再服用。

04板装药、小瓶装口服液等


这类药物,每片/每粒都是独立密封包装,不会和空气接触,用多少吃多少。只要泡罩/药瓶未破损,一般可以在标注有效期之前使用。



如果需要分次服用板装药,比如一次服用半片,那就先吃半片,将剩下的半片放在干净的药品小盒保存,建议24小时服用,如果确需保存,可根据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存。

 

05外用软膏剂

通常软膏类药品开封后,室温下最多可保存2个月

如果出现明显颗粒、溶化、出水、败油气味等,不可再使用!

 

06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糖浆剂


瓶口瓶盖没有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夏天一般保存不超过1个月,冬天不超过3个月。
口服溶液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再次使用前发现有异臭、变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显挥发,不可再使用。
乳剂和混悬液发生分层、固结、沉淀 摇一摇之后不能恢复均匀的也不可再用。

糖浆剂含有糖分易滋生细菌,再次使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是否澄清。如果出现酸败、异臭、变色、产生气体或絮状混悬物等现象,不可再使用


07中药代煎剂


真空包装的中药汤剂,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最多不应超过14;服用前最好煮沸后再使用。

如果药液袋鼓起或药液变味、有气泡等异常现象,不可再服用

 

08胰岛素

胰岛素严格按说明书规定,开启后应放在最高不超过25°C的储存条件下避光保存,保存期不超过4

已开启的胰岛素,不用再放到冰箱里冷藏。



家庭常用药品储存小知识

1.及时做好标记

药片开启后,如果短时间吃不完,在包装上面标注开启时间。下次再用时,就知道还能不能使用了。

2.注意避光防潮

药品受潮容易发霉、变质,阳光照射会加速药品分解,药品储存应在避光不易受潮的地方。

3.防止污染

吃药的时候,要注意防止污染剩余药物。
比如,服用口服液时,不要直接对着瓶嘴喝,应按量倒出来然后再喝。

 

4.查看药品说明书中的储存方法

不是所有的药品都适合在冰箱保存,只有说明书中要求储存于0~10之间的药品才可以储存于冰箱冷藏室,药品说明书上常见要求保存在避光干燥处,就不需放进冰箱,只需要在室温下避光保存即可。

 

5. 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

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家庭小药箱,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及开启时间长的药品。

 

最重要的一点:药品需放在孩子触碰不到的地方,以免误服发生危险。

 

关于药品有效期的问题,还可以在开药或取药时咨询专业药师。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临床药学室电话:0971-88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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